越南應努力增強新冠疫苗和各種醫用生物製品自主供應能力

10月13日下午,越南政府副總理、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導委員會副主任武德儋與衛生部、科學技術部領導舉行座談,對所有疫苗產品、治療藥物、生物檢測產品進行核查。

會上,衛生部副部長陳文瞬表示,目前,越南已緊急批准使用8款疫苗。衛生部已制定為18歲以下少年兒童接種疫苗的計畫。針對少年兒童的新冠疫苗接種將逐步、謹慎地進行。

對於國內新冠疫苗研發與生產情況,陳文瞬表示,衛生部將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諮詢專家意見,從而制定具體的標準和指標,考慮對國產疫苗簽發許可證,預計在 10 月 20 日之前發佈相關標準和指標。

對於治療藥物,隨著臨床試驗和有效性的評估過程,衛生部在治療藥物獲得正式許可後為企業進口治療藥物原料和生產籌備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

武德儋在會上強調,越南政府剛發佈關於“安全地適應和靈活有效控制疫情的臨時引導和標準指南的第128號決議,確定隔離、檢測、治療和疫苗等措施在全國範圍內同步實施。政府、政府總理和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導委員會已頒佈有關主動、有效與節約促進疫苗、生物製品、藥物和防疫設備等研發、生產與進口工作,同時提升藥物工業和醫療設備領域能力等指示。

武德儋要求今後科學技術部抓緊落實到2030年疫苗研發計畫和服務於防疫工作的科學計畫及任務; 更新防疫的新技術和科技進步;主動實現科技任務。

此外,衛生部立即有效和切實地促進研發計畫、提案和專案,促進技術轉讓、試驗與許可簽發等工作,今早掌握疫苗、藥物、生物製品和防疫物資。

武德儋要求衛生部牽頭並與有關部門對疫情事態發展做出預測和越南對疫苗、藥物、生物製品和防疫物資及設備等需求,主動制定進口和採購方案,保障節省、有效地使用新冠疫苗、治療藥物、醫用生物製品等,同時鼓勵國內醫藥工業的發展。

為提高疫苗接種覆蓋率,讓民眾的生活早日回到 “新常態”,衛生部需要加強對新冠疫苗接種工作(包括檢定、分配、組織等工作)的指導,確保安全、科學、高效、公開地使用疫苗。

 

參考網站: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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