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正式迎來「第三波」疫情爆發部分州屬實行 “有條件行動管制令”

  •  10月12日,馬來西亞國家安全理事會決定從10月14日起至27日在雪蘭莪、吉隆坡和布城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 鑑於新冠疫情持續蔓延,馬來西亞政府決定將目前首都吉隆坡等地實行的行動管制措施實施範圍擴大到國內大部分地區。馬政府10月中旬起先後在疫情惡化較快的沙巴州、首都吉隆坡、雪蘭莪州等地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具體措施包括限制民眾跨區域出行、關閉學校等場所、禁止眾多社會活動,但大部分經濟活動可照常進行。
  • 負責協調疫情管制措施的馬來西亞國防部長伊斯梅爾·薩布里·雅各布7日介紹說,衛生部門實施風險評估後發現,在多個未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的州,新冠病例快速增多,馬政府已決定11月9日至12月6日期間對吉打州、馬六甲州等多個州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馬來西亞防長表示,“有條件行動管制令”有助於衛生部門實施有針對性的篩查措施,減少人員流動,以遏制疫情蔓延。他還指出,在吉隆坡等地原定於11月9日結束的“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將延長至12月6日,這意味著馬來西亞大部分地區將處於行動管制之下。
  • 11月9日,馬來西亞吉打州、馬六甲州等七個州開始實施為期四周的有條件行動管制令,直達​​12月6日。據報導,馬來西亞政府表示,鑑於新冠疫情持續蔓延,決定將目前首都吉隆坡等地實行行動管制實施範圍擴大到國內大部分地區。最新宣布的管制令注意事項(SOP):
    -不再禁止跨洲和跨縣旅行;正在實行加強式行動管制令(EMCO)的地區除外。
    -每輛車僅限兩人的限制將被取消,現在可以按照車子的容納人數而行駛。
    -前往沙巴的人必須在旅行前三天獲得Covid-19拭子測試,並且只有測試結果為陰性的人才能入境。沙巴的CMCO也已延長至12月20日。
    -從12月7日起,將不再有路障和封路,但將會更加嚴格地執行社交距離措施。
  • 馬來西亞延長吉隆坡等地行動管制防疫措施吉隆坡12月5日訊、負責協調疫情管控措施的馬來西亞國防部長伊斯梅爾·薩布里·雅各布12月5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首都吉隆坡和部分地區現行的行動管制措施將延長至12月20日,以控制新冠疫情蔓延。防長表示,根據衛生部門的健康風險評估,吉隆坡、雪蘭莪州、沙巴州的病例數依然呈快速增長之勢,因此政府決定將吉隆坡、雪蘭莪州大部分地區和沙巴州原定12月6日到期的“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延長至12月20日。據馬衛生部5日消息,該國過去24小時新增新冠確診病例1123例,累計確診71359例;新增治愈1143例,累計治愈60204例;新增死亡4例,累計死亡380例。大部分新增確診病例來自吉隆坡、沙巴州和雪蘭莪州。根據衛生部門建議,除吉隆坡、沙巴州、雪蘭莪州和其余少數地區外,國內其他地區自12月7日起不再實行“有條件行動管制令”,相關各州邊界的防疫檢查站也將於7日撤銷,允許民眾跨州出行。馬來西亞政府自10月中旬起先後在疫情惡化較快的沙巴州、吉隆坡、雪蘭莪州等地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具體措施包括限制民眾跨區域出行、關閉學校等場所,但大部分經濟活動可照常進行。隨著疫情蔓延,“有條件行動管制令”的實施範圍11月初擴大至全國大部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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