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在產業多年的經驗,我秉持著客觀的角度,為大家說明此產業在台灣地區的現況跟法律層面探討。
首先,遊戲產業是提供娛樂的一項重要產業,而當中也涉及到博弈產業,如此描述是因為博弈是指包括博彩、遊戲和賭博等相關產業。
在台灣地區,博彩業是非法的,但遊戲產業是合法並且逐漸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業務之一,而博彩業只能在國外的合法博彩場所中進行。
台灣地區政府對博彩業的法律監管比較嚴格,主要是因為台灣地區政府認為博彩業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有不良影響,容易導致賭博成癮、金錢流失、犯罪等問題。
相反,遊戲產業是被認為為台灣地區經濟最主要的增長點之一,這些遊戲公司包括:Garena、Soft-World和映畫等公司都在遊戲產業中表現突出。
他們的成功不僅創造了數以億計的收入,而且還為台灣地區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
總體而言,台灣地區政府對博彩行業的法律控制比較嚴格,但對於遊戲產業則持開放態度,這也反映了政府對不同類型產業的不同態度。
而在台灣還是能見到許多博彩娛樂城的線上博彩廣告,這又是什麼原因?
對此,台灣博弈違法事件是指在台灣地區進行非法博彩活動的案件。
根據台灣地區相關法律規定,非官方博彩屬於違法行為。
然而,一些地下博彩組織仍然利用各種手段進行賭博活動,如網絡博彩、賭場、撲克牌遊戲、彩票等。
這些非法博彩活動不僅涉及賭客和博彩組織,還可能牽涉到黑社會、洗錢和其他犯罪活動。
為了打擊這些博彩違法行為,台灣當局採取了嚴厲的打擊措施,如加強監管、加大執法力度、罰款和判刑等。
而在亞洲方面,目前卻已有超過10個國家/地區有條件開放/合法化博弈,已為全球最大博弈市場。
大致分為以下兩類:
- 陸上賭場:多採新加坡之綜合度假區(Integrated Resort)模式,即觀光賭場附設於兼有旅館、購物商場、會展、劇院等之綜合娛樂城。我國目前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也採此模式。
- 運動投注/線上博弈:為新興領域,目前南韓、台灣、日本、澳門、越南已合法化運動投注;菲律賓等則合法化遠距線上博弈 (Offshore online gaming)。
國際方面可大致分為:
- 陸上賭場:從新加坡2006年以IR模式開放博弈,亞洲各國近年紛紛以開放博弈促進觀光及經濟發展之手段,近期最知名即為日本為配合2020東京奧運,於2017年決定開放博弈(預定開放3家賭場,且已吸引國際一流博弈業者參與競標,每家投資額可能高達百億美金)。
- 遠距博弈:亞洲如菲律賓、柬埔寨等國除發展陸上賭場外,已透過合法化遠距線上博弈,爭食這塊大餅。
而台灣方面則是:
- 陸上賭場:台灣已於2008年增訂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允許公投通過之離島以國際觀光度假區(Integrated Resort)模式設置觀光賭場。 2010年起受交通部委託研擬「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管理條例」,但目前因社會共識、離島公投等諸多因素,法案尚未能通過。
- 遠距博弈:隨英國曼島、菲律賓、馬爾他等國家/地區開放遠距線上博弈,據網路報導指出,台灣已有超過3萬年輕人,投入線上博弈產業,且台灣已有為數可觀之境外線上博弈週邊支援服務產業。
現如今,全球博弈成長情況如以下幾點:
- 全球博弈產業持續成長,從2001年至2018年成長已近2.5倍。
- 全球線上博弈產業產值預估於2019年將達557.9億美金(約佔整體博弈產業產值之10%)。
- 亞洲已躍升為全球最大博弈市場,且規模逐年成長。
而這些相關的線上博弈周邊支援服務產業,在台灣的合法性,一直是個議題,而這些周邊服務產業,例如客服公司、技術科技公司、風險控管公司又是如何運作並與台灣法律相安無事?
未來會分成幾個階段一一與讀者分享。
下一篇也會針對全球對博弈業合法化做出說明,我是亞太區總監 Mark.
歡迎各位與我一起細細探討這個飽受爭議性的產業。
撰文: 亞太地區總監 Mark.